(一)深入调研企业合规现状及需求。积极开展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调研,了解重点企业合规建设情况及诉求,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方面多次召开专题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据《内蒙古日报》最新报道,9月13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执法检查组就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答: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是发现校外培训违法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对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欢迎人民群众如实监督举报,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共同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麻将糊了免费试玩》 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一二手房联动支持“卖旧换新”住房改善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在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二手房“优先卖”协议中,约定30~90天时间周期内,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通过线上流量加推、经纪人聚焦推广等方式,缩短二手房售出周期。
答:依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授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结合校外培训治理实际,《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对校外培训执法管辖权限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实施机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是执法主体,明确“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或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区,要求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作出指导和规范。二是明确管辖部门。规定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对经审批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机构审批机关管辖;对未经审批进行线上校外培训活动的行政处罚,由违法主体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三是明确衔接机制。规定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予以处罚,明确了“行—行”衔接机制;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了“行—刑”衔接机制。同时,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市场监管、民政、工信、网信、公安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校外培训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您能给我介绍下南阳吗?”报道称,搭上出租车,朱是西与司机亲切交谈,并语重心长地引导司机,展示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宣传推介大美南阳。随后,他来到机场、高铁东站,实地察看环境卫生、行业规范、便民设施、绿化亮化、公益广告宣传等,并随机走访群众,了解实情、查找问题、解决问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