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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汇报的通知
指导委[2008]6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为了解2007年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批准立项的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课题题目见附件1)进展情况,需进行中期汇报,请各位负责人给予重视、认真总结,以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对所提交的中期汇报报告,教指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取得阶段成果较突出的课题,推荐到拟于今年召开的第六届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讨会上做交流。秘书处根据收到的课题中期汇报情况,拨付该课题的预留经费(第二笔经费)。教指委立项的自选课题,经专家评审后,成果突出者,将拨付一定经费予以支持。
请各课题负责人填写《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汇报记录表》(内容见附件2),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电子版传至gcss@meng.edu.cn,将书面版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的论文等)复印5份,以挂号信方式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秘书处,邮政编码 100084。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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